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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研韬] 新闻媒体功能性重构的思考
作者:毕研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5-26

  在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中,新闻媒体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充当“宣传员”的角色。用传播学的术语说,在中国的政治传播中,传播者和传播渠道合为一体,导致传播内容的可信度大打折扣,传播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一、不容忽视的中国“轿夫”
  
  俗话说,轿子是靠别人抬起来的,喇叭是靠外力吹响的。如果硬把轿夫和轿子捆绑在一起,使轿夫长期处于从属地位,那么坐轿子的将面临两难境地:如果不用丰厚的待遇收买轿夫,轿夫迟早会心生怨气;当“主人”能够提供的不足以吸引轿夫时,轿夫便可能采取“隐性对抗”乃至“显性对抗”的策略。这时候统治者或者高压管制,或者更换轿夫,或者将其代表人物吸收到体制中来。但是,新的轿夫仍然会重复前任轿夫的老路。被解雇的轿夫很可能会从此公开对抗原来的“主人”。因为这些轿夫深知其中的游戏规则,在公众心目中是“知情者”,又具备良好的话语能力,加之对媒体的运作程序极为熟悉,其影响力绝对不可小觑。尤其是,当这类“不和谐音”和境内外其他力量构成“统一战线”时,统治者最担心的“聚合效应”(aggregationeffect)也就出现了。
  
  雇用轿夫——解雇轿夫——招聘新轿夫——解聘新轿夫,几个回合下来,原来的主仆关系已不复存在了。这时,“社会关系”就必须得以及时“重构”,否则就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危及执政者的合法性基础。
  
  这时的轿夫已不再满足于“从属”的角色了。他希望在历史舞台上扮演更积极、更体面的角色。而通常的策略是,他会向执政者施加压力,迫其释出部分“真相”解释权。也就是说,轿夫们会以“捍卫言论自由”的崭新角色赢得国内外进步力量的支持。这个时候,主人是继续捍卫原来的主仆关系呢,还是主动调整、积极适应新的社会关系呢?答案不言而喻。
  
  当然,从社会进化过程看,这仍然属于争夺历史主导权的斗争。其中每一方都试图让旁观者相信,他才是公共利益的真正捍卫者。所以,福柯(MichelFoucault)说,“对真相的追求决非是为了把真相的能量从所有制度中解放出来,而不过是将其从当前的各种霸权中分离出来。”我们不能否认,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正在逐步形成一股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而且正在中国的社会进化过程中发挥着极为特殊的作用。
  
  二、中国新闻理念的危害
  
  新闻和宣传本来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但长期以来我们把二者混为一谈,结果导致中国的新闻与宣传的公信力都受到伤害,致使新闻在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中的作用都得不到正常发挥。在传播过程中,传播者和传播渠道捆绑在一起不仅会造成“主人”和“轿夫”之间的紧张关系,还有其他更严重的危害。
  
  先看对国家治理的危害。一是新闻工作者迫于当权者的压力而不能发挥对政府的制衡作用,进而在客观上纵容了政府的低效率乃至在某些方面背离公众利益。在西方的新闻理念中,新闻媒体具有“监督环境”的“第四权”功能。二是新闻媒体只强调“下达”功能,而忽视了反映社情民意的“上传”功能,因而造成某一特定时空区间内信息流动的不对称。“上”“下”之间缺乏高质量的沟通,“集体意志”和“国家意志”难以有效形成,导致社会管治成本增加。对立加速分化,对话促进融合。政府和自己的国民之间亦如此。三是对信息流动的过度管控影响科技信息的传播、阻碍大众对环境的认知,进而迟缓社会的进化。四是长期的宣传教育会拉大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距离,诱使民众产生反“主体化”(againstsubjectionandbeingsubjectified)情绪,也就是反对所谓“真理政权”(regimeoftruth)的统治。这种对抗的强度虽然因时因事而异,但对政府政策的实施却是一大阻碍。
  
  再看对全球治理的危害。笔者曾指出,在信息化时代,传媒、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和情报构成保障国家安全和民族利益的武器系统。传统上,在处置国际争端时,传媒不过是制造有利舆论的辅助手段。但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传媒已从辅助手段上升为主要手段,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会成为首选手段。我们正处在前日本驻美公使近藤诚一所说的“舆论外交”时代。
  
  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邱震海先生在谈到中国如何应对北京奥运所面临的国际压力时认为,中国的传媒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但笔者发现,由于西方认为中国的新闻报道代表政府的立场,因而中国在对外交往中就失去了更大的回旋余地和一个有力的助手。
  
  对宣传学稍有研究的人都清楚,一旦诉求对象意识到“宣传”的存在,就会自动产生“免疫”功能——对信息产生警惕心理,传播的效果也就难尽人意了。所以有美国学者声称,上乘的宣传看起来好像从未进行过一样;最好的宣传应该能让被宣传的对象沿着你所希望的方向行进,而他们却认为是自己在选择方向。
  
  英国学者StephanC.Henneberg指出,政治宣传采用“推式”策略,总体运作是僵化的,而政治营销则采用“拉式”策略,是相对灵活的。所以,西方的政治传播者通常采用三种传播方式:公共关系、私人接触和政治广告。总之,他们会采用更加含蓄、更加复杂、也更加有效的传播策略来影响公众认知、塑造公众期望。
  
  三、中国新闻理念的变革方向
  
  英国政治学者JanetNewman曾把西方的管治模式大致分为四种:“自我管理模式”(self-governancemodel)、“开放系统模式”(opensystemmodel)、“等级制度模式”(hierarchymodel)与“合理目标模式”(rationalgoalmodel),新闻媒体在这四种模式中的角色和功能不尽相同。在民主国家里,大众传媒是作为体制外的“管治伙伴”存在和运行的。
  
  在中国,大众传媒是体制内的管治工具。在某些地方,政府甚至把“大众传媒”作为“对手”加以防范。在中国目前的政治文化环境下,笔者赞同不急于推动《新闻法》的出台。因为即使勉强通过,也很可能是半成品。再说,在中国目前的媒介生态中,能否顺利实施仍然是个悬念。既然中国的民主进程是项增量运动,中国的新闻变革也只能是个渐进的过程。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的政治传播体制和公民不断增长的权利意识之间的矛盾正日益凸显。中国如何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公民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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