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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研韬] 解放媒体 复兴中华
作者:毕研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7-20

mA.Gamson指出,常用的“集体行动分析框架”(collectiveactionframe)有三种:“不公正印象”(injustice)、“代理角色”(agency)和“身份确定”(identity)。四川地震发生后,《亚洲周刊》总编辑邱立本称,“中国政府允许媒体对灾难进行公开报道把所有人的心紧紧连结在一起。”今后,如果中国的老百姓认为,政府的信息传播远未达到公众预期,老百姓就会想当然地认为,我们有责任(“身份确定”)、有可能(“代理角色”)推动政府信息进一步透明。这时,民意和力量就会汇集,社会秩序就会受到挑战。对此,国际体育记者协会主席吉安尼•梅罗(GiannaMerlo)一语道破天机:“地震改变了很多东西,……,(中国)要想退回到原来的状态是很难的。”
  
  改革开放三十年已经使中国人的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显著提升。有人甚至宣称,中国目前的主要矛盾是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与落后的体制之间的矛盾。四川地震、西藏骚乱和北京奥运会让国人的自我意识进一步提高。同时,与西方的博弈让中国人听到了不同的声音。这一切都会促使中国公民深刻反省自身所处的生存环境和所坚守的价值体系。可以说,2008年是中外思想大碰撞、文化大交流的一年。这种碰撞和交融对中国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的潜在影响、对中国管治理念和手段的现实挑战,定会在不远的将来进一步显现出来。
  
  中国现行的新闻制度运行了半个多世纪,但直到近几年才受到了空前的质疑和挑战。如今,这种挑战不仅仅来自学术精英和草根阶层,还来自新闻业界。笔者在欧洲的观察发现,境外网站上某些系统披露国内问题、抨击现行制度的文章其实是出自国内的新闻从业者之手。这一现象,香港《信报》5月下旬的一篇副刊文章也曾提及。笔者的判断是,随着近来国民意识的迅速觉醒,中国的社会运动必将风起云涌,势不可挡。这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量变使然,是既能载舟亦可覆舟的民意使然。
  
  五、解放媒体的目标与原则
  
  保持权力间的动态平衡。对新闻媒体“放松管制”或“重新管制”决非是放弃管制。西方新闻史表明,新闻媒体具有本能的“市场导向”,具有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原始动机。所以,中国政府必须在进一步“赋权”于新闻媒体、催生“第四权”功能的同时,建立对新闻媒体的多元监督机制。新闻媒体集意识形态性、公共性和产业性于一身。对新闻媒体“放松管制”或“重新管治”的最终目标,就是促使新闻媒体的这三种功能保持动态平衡,进而保障媒体与环境在相互监督中达致平衡,让政府与媒体在和谐互动中实现共赢。这就是老子所礼赞的“大制不割”。我们必须牢记,一个新闻媒体不能发挥监督职能的社会,和一个不能对新闻媒体进行有效监督的社会,是同样可怕的。
  
  反对“左”“右”两种倾向。“左倾主义者”借口国情不同,全盘否定西方新闻制度的精华,妄图阻挡或延缓中国新闻改革。西方将这种“左倾”思潮讥讽为TIC(ThisisChina的首字母缩略)。“右倾主义者”则主张全盘接受西方的新闻体系。笔者曾先后在英国和爱尔兰学习传播学,对西方的人权理念和新闻制度的精粹有切身体会,同时也对西方新闻体制的弊端洞若观火。西方的电视广播频道虽有上千个,内容极为丰富。但遗憾的是,其中包括血腥残杀的角斗频道和荒淫无度的色情频道。所以,笔者既反对全盘“西化”,又反对故步自封。中国必须昂首阔步走自己的路。
  
  媒体解放必须稳妥进行。欧洲研究政权更替的学者发现,新闻媒体、宗教组织和社会运动是政权更替的三大路径。在国内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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