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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竹友谈中国企业文化的十种现象之三:新奸商文化
作者:陈竹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12-25

专业领域的权威能力等等各种基础、技术、知识、素质组合而成的。
  
  企业也是一样,它实际上是一个能力的组合体或组合物。一件漂亮的衣服不可能改变一个人的素质,一个花钱买来或请人设计的“品牌”同样不可能改变一个企业的核心---这一点很多企业不能认同。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品牌是占领顾客、占据市场是有效的手段之一,这一点固然没有错。企业也不可能等到所有能力都完全具备的前提下才来创造。但品牌定位却永远也不可能与企业基础或能力差距太远。
  
  这就是我们研究企业能力的人一直在提醒、呼吁、建议企业引起高度重视的“匹配能力”的概念。只有企业自身的能力与战略目标相匹配时,企业才可能健康地发展;只有企业自身的能力与客户的要求相匹配时,企业才能快速地成长。
  
  所以,花拳绣腿只能引起“看热闹”的短时间叫好,却得不到真正的、长久的喝采和尊敬。
  
  二、外患:“公关危机”:这种危机包括企业在苦心经营的关系链出现断裂、媒体突然对其爆光或者当政府、司法部门出面干预时,企业就会在瞬间倒塌并且永远不复存在。对于局外人来说,因为企业包装得太深,一时无法窥视内幕,然而一旦揭开鲜活的外衣,企业展示给大众的就只能是真正的枯槁和丑陋了。
  
  就如上面提到的顾雏军、健力宝的张海,以前很久以前的亚细亚、秦池、爱多,以及最近出现的德隆一样。以往经过的故事还在不断地翻版。昨天刚刚谢幕的闹剧今天又在上演。真是你方喝完我登场,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对于这一类型的企业经营者来说,任何改善的建议都是徒劳的。因为根本的原因不在于企业经营本身,也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经营者的心态和他所选择的“赚钱”的模式。
  
  我们不能完全把它称之为“企业”,因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其实已脱离了企业经营的概念范畴。变成为一个单纯的“利益团体”或利益代表人了。企业主在经营企业之初的目标和蓝图已经不复存在,或者说已经不是他一个人所能控制得了的。
  
  只有回归企业经营的本源,才是唯一的出路。
  
  欢迎与中华专家网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陈竹友,中国企业能力战略研究所主任、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特聘讲师,上海翰玛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管理咨询师、企管顾问、MBA/EMBA能力战略指定讲师。邮箱:hmchen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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