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页|用户反馈|网站地图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商界专家网 >> 贾昌荣 >> 文章正文
“咬”住对手,只是成功的一半
作者:贾昌荣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5-7-12

    二、含沙射影型。在广告中不直接指出竞争对手的“名姓”,而针对竞争对手企业、品牌、产品的某些特征作出攻击,这常见于软性广告。这种广告操作,要注意尺度和分寸,否则即使含沙射影照样会违反《不正当竞争法》,这在药品、保健品的广告(尤其报纸、宣传品等平面广告)中并不少见。

    三、借用引用型。借助强势品牌的营销资源或广告主张,作为新品牌或弱势品牌广告策划的素材或主张,这是典型的借力打力。诸如广州年轻态公司生产的护花呤化妆品借助宝洁SK-II“皮肤年龄”的概念提出“皮肤减龄”概念,并借助宝洁公司的“皮肤测试仪”,通过发布广告让消费者去检测使用护花呤后的效果,既实现了挑战SK-II的目的,又借用了竞争对手的营销资源。

    四、捆绑共生型。新品牌或弱势品牌借助竞争对手的知名度、信誉等无形商誉,和竞争对手在商誉方面捆绑,并应用于广告之中,可以达到让目标受众快速认知的目的。蒙牛被誉为高速增长型企业,在起步发展阶段就很清楚地认识到其与伊利的差距,同时更注重利用伊利的市场资源,在宣传中打出“千里草原腾起伊利、兴发、蒙牛乳业”、“为内蒙古喝彩”、“我们共同的品牌——中国乳都呼和浩特”等,为自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覆盖淹没型。采取压倒竞争对手广告气势的密集型广告策略(包括媒体组合数量、广告发布周期、广告发布频率等),使竞争对手的广告在市场上失去“话语权”,从而引起买家的关注,获得“眼球”,进而获得竞争优势。其实,很多企业争夺“标王”,就是为了这个效应,典型的就是爱多VCD与步步高VCD、蒙牛和伊利的“标王”争夺,都是采取的覆盖型广告策略。   

最后结局

    很多现实的市场案例告诉我们,企业不能老是想着借助这种“咬”的策略,以期快速成为一个“天使”——企业销售扶摇直上,或许也会使企业走进另一个极端而成为“魔鬼”——销售一落千丈,甚至在轰轰烈烈的广告战中死去。当然,不伦不类、不好不坏地“活着”可能是更多企业所遭遇的结果。那么,“咬”对手通常会有哪些结局呢?这是新品牌、弱势品牌必须时刻做好思想准备。

    一、企业成功地挑战竞争对手。通过广告战,成功地超越了强势品牌或使竞争对手丧失市场份额,诸如奥克斯空调2001年以来,通过“爹娘革命》、《空调成本白皮书》、《空调技术白皮书》、空调反恐行动、一分钱空调、年检服务生级等“广告+活动”的攻势,在2002年挤进空调市场前5名。

    二、双方和平解决“广告争端”。广告战打来打去,发现是一个任何一方都玩不起的游戏,或者发现通过阶段性广告战已经达到预期的目的,于是握手言和。诸如TCL美之声与步步高无绳电话最后就是由段永平向TCL李东生提出“议和”,使针锋相对式的广告停了下来。再有,在名人掌上电脑2001年挑战商务通时,广告战处于一种胶着状态,后来名人抛出“致恒基伟业的一封公开信”,提出竞合倡议,其实这是名人达到目的后的“收山之作”。

    三、比拼双方两败俱伤。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往往还有强大的“第三者”,要知道“螳螂捕蚕,黄雀在后”。这对于一个成熟的行业市场更是如此(每个行业市场三甲地位品牌市场份额都很接近),结果“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对于新品牌和弱势品牌来说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四、输赢皆有之,恰是“几家欢乐几家愁”。通过广告战,起到了一定的清理市场的作用,使市场中的弱势群体中的一部分被淘汰出局或“苟延残喘”,而新品牌在广告战中快速地成长起来。

    从理性的角度来讲,敢于碰“石头”的“鸡蛋”一定不是普通的“蛋”,这是新品牌在策动广告战必须牢牢记的“战斗规则”。至于自身是不是普通的“蛋”,关键要看产品品质、策划能力、资金实力等综合实力,这决定企业能否在广告战中或者作为胜利者笑到最后,或者与竞争对手一起笑到最后,能达到这样两种境界中的任何一种都是成功的,因为企业已经从“无名小卒”成长为一名响当当的“将军”。然而,更不要忽略被竞争对手反咬“致死”或者被第三者渔利的可能,这都是极其可悲的结果,这无异于“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因此,咬住竞争对手只是成功的50%,或者说成功的一半,任何一家企业都应该记住这一点。
 

上一页  [1] [2] 

“贾昌荣”专栏延伸阅读:
  读者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读者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
中华健康每日推荐
今日财经要闻
股市大盘
创业指南
更多>>
文库精选
更多>>
今日娱乐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