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页|用户反馈|网站地图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商界专家网 >> 刘伟雄 >> 文章正文
论品牌及品牌战略的本质与内涵
作者:刘伟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12-17


  
  在军事战争中,实现目标的主要方式是利用“物理性”的“武力”去“打击”“敌人”,而在商业竞争中,商业目的主要是通过依靠“物理性”或“文化性”的“利益”去“拉拢”“顾客”(主人),从而实现或改变顾客的认知状态,继而改变顾客的意志——购买意向来实现的。德国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在其《战争论》中也曾经认为“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即暴力)的继续”。而我个人也认为,自由商业竞争与军事战争是任何竞争领域中最极端的两种方式或路线。包括在政治、文化、企业、品牌、人才,乃至追求爱情等等所有被认为具有竞争性质的领域。
  
  品牌竞争的结果——市场份额与利润,作为消费者认知状态的最终体现,在经过市场自由、充分的竞争之后(通常是到达成熟期后),其市场地位的排名与相应的市场份额之间通常会体现出这样的特征的:1:1/2:1/3:1/4。根据我在十几年前对日本十几个行业,每个行业内排名靠前的几家大企业所占市场销售额的观察结果也显示,其倾向性也基本上是符合这一规律的。另外,根据有些调查也显示:普通民众能够记忆起来的一般性(即非有意识记忆的)事物的同类名称的知名度从高到低其公众认知度之比基本上符合以上的规律。因此,我认为,凡是非主观意识性的认知行为,最终导致的认知结果均会呈现出这一规律。根据这个观点,我也认为一个品牌在市场中所处的战略地位完全可以根据它在同类产品品牌中所占的市场份额,按照这样的方法来判断:防御:攻击:侧击:游击=1:1/2:1/3:1/4。这个判断方法转换成反比之后也同样适用于战略方式的选择,但选择的依据则不是市场份额,而是内部实力——资金、成本、渠道、人才、技术、规模、设备,等等方面。
  
  在认清了一个品牌所处的战略地位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它与竞争对手竞争的战略方式了。一般来说,在一个较长(能够改变目标顾客的认知,使其对特定品牌的认知达到足以改变购买决策的水平)的周期内如果自身的综合实力无法超过与竞争对手综合实力成反比率的情况下是不宜选择竞争对手所处的战略地位的战略方式的,因为在竞争对手不出现失误的情况下,那样做是注定要失败的。譬如一个品牌的市场占有率是第一品牌的三分之一,如果它要想达到取代第一品牌的目标的话,那么首先它在改变市场格局之前,在内部实力和外部投入上就必须能够始终保持超过第一品牌的三倍。
  
  2、品牌战略的内涵是什么?
  
  确定了战略方式之后,就可以根据相应的军事战略原则进行战略的设计了。那么,品牌战略设计究竟要涉及那些内容呢?这是非常关键也是最常出现战略战术不分,导致战略混乱和大量资源浪费的环节。
  
  在军事竞争中,战略中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战场(利益)在何处;②与敌方的那一部分军事力量较量。即究竟与敌方的前方、后方、左翼、右翼,还是其它那一部分的部队较量;③靠什么取胜。也就是说,当你确定好了战争的场所和对象之后,如何组合你的部队、火力和武器等。那么,对于品牌战略的设计而言,它又应该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呢?据我的理解,品牌战略中的内容与军事战略中的内容在本质上仍然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是形式而已。
  
  ①战场(利益)在何处——目标顾客是谁
  
  在军事战略中,广义的战场通常就是指军事战争中要夺取或保卫的土地和那里的人们,它就是战争的目的。而在品牌战略中,“战场”就是指企业想要获得或留住的目标市场——消费者的需要及其购买力。
  
  ②与敌方的那一部分军事力量较量——你的竞争对手是那些企业和品牌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刘伟雄”专栏延伸阅读:
  读者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读者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
中华健康每日推荐
今日财经要闻
股市大盘
创业指南
更多>>
文库精选
更多>>
今日娱乐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