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页|用户反馈|网站地图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商界专家网 >> 罗乾波 >> 文章正文
中标实业驰名商标实施计划书
作者:罗乾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1-10

  提要
  
  为有效推进中标实业公司品牌驰名商标计划的健康快速实施,在对企业界成功实施驰名商标认定案例和《中国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有关驰名商标资讯调查的基础上,特拟订以下《中标实业驰名商标实施计划书》,以指导中标实业公司的驰名商标实施。
  
  一、驰名商标的界定及申请程序
  
  二、关于“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新旧文件比较(见附件一)
  
  三、申请驰名商标的工作周期
  
  四、中标实业商标现状及分析
  
  一、公司商标现状
  
  二、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策略
  
  五、中标实业驰名商标认定实施推广计划
  
  六、驰名商标认定中的风险及其规避策略
  
  七、认定后,驰名商标的巩固与发展策略
  
  八、中标实业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制度
  
  一驰名商标的界定及申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3年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规定:
  
  第二条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中标实业公司的相关公众为:政府主管部门、市政环卫系统、道路养护及救援等部门所在人员和大型企业、机场等人员;股东、金融等。
  
  第三条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其中,国内专业商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认为,企业认定驰名商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请求
  
  1)申请理由--侵权事实,发现侵权案源
  
  2)企业介绍
  
  企业发展史所有制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分公司子公司情况经营状况等
  
  2.申请认定的商标图样
  
  商标图样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情况及目标
  
  4.商标的注册及管理规范
  
  5.商标的最早使用情况及连续使用的时间(所有提供材料应写明出处)
  
  6.商标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及损失
  
  7.行业协会证明材料
  
  8.市场调查资料应足以证明商品在相关消费者中的知名度
  
  9.最近三年在全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地区(销售发票及合同)
  
  10.最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要盖财务公章)
  
  11.企业在国内及世界同行中的排名(要求提供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的证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罗乾波”专栏延伸阅读:
  读者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读者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
中华健康每日推荐
今日财经要闻
股市大盘
创业指南
更多>>
文库精选
更多>>
今日娱乐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