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页|用户反馈|网站地图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商界专家网 >> 宋圭武 >> 文章正文
农民定义及我的看法(第3页)
作者:宋圭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3-17

者(往往在乡村工业中),或者租入别的小块土地。因此,实际上,大部分小农,特别是在易北河以西的欧洲,作为小所有者、租地者和挣工资者,完成多种经济职能。但是,当小农完全不能得到土地或使用期限而成为严格的工资劳动者时,他们已不再是‘小农’。”“现在考虑一下能够生产剩余产品来维持生活和缴纳地租、什一税和赋税而绰有余裕的小农家庭农场。这可能是由于他耕种的土地的大小和质量,或者是由于它有一个耕作队和一些牲畜(提供粪肥),而使每英亩有较高的生产率。在有利的市场情况下,这少数幸运的小农就能够积累资本,再投资于农场的改善(牲畜、新作物、灌溉或排水、建筑),或再投资于更多的土地,并能够雇佣工资劳动者。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农场主’,他们可以是一个相当大的农场主(法国的自耕农,俄国的富农),或者是一个大租佃农场主(法国的大农场主,德国的农场主),他的地租占收入的比例相当低,而使他这个佃户能够在市场上出售剩余产品和积累资本。在这两种情况下,他都是一个农场经理和农业企业家,他自己不接触犁,而是指挥别人劳动。这种情况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英国相当大的租佃农场主,他们在18世纪的农业革命中起了主要的作用。但是,这里描述的‘资本主义的农场主’仍旧是一个小农吗?如果这个名词要有点分析上的准确性,那他就不是。”“我们最好的办法是把小农家庭放在一个以它得到土地和市场为基础的广阔范围内。在一个极端是按日计酬的劳动者,他完全不能得到土地和市场。在这个范围的另一头是资本主义的农场主,他得到大片的土地,完全为市场而生产,出售他的大部分和全部收获。我认为,这两种类型都不是‘小农’。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是小农,小自耕农,他通常完成上面描述的多种经济职能,并享有不同程度的使用期限的保障。到18世纪末,这种小农或自耕农已经几乎完全从英国乡村中消失了,但在西欧的大部分地区,他们持续到20世纪初叶。”
  
  从制度层面看,按照户籍规定,农民是指具有农民户口的人。
  
  另外,有的学者在研究农民问题时,更倾向于从文化角度界定农民,把具有农民人格的人称为农民。
  
  上述关于农民的众多定义,大体上可归为以下几类:一类是将生产力条件作为定义的主要元素及要件;一类是更偏重于考虑生产关系方面;一类是将文化特性作为区分的主要标志;一类是将生产力、生产关系、意识等几方面结合起来定义农民。实际上很多学者在研究农民问题时,总是既要考虑到农民的生产力特性,也要考虑到农民的生产关系特性和文化特性。因为政治、经济、文化总是互相作用和有机联系的,在分析问题时,很难将它们在因果上截然分开。
  
  笔者认为,农民概念具有多维性。只有从多维角度界定农民,才能使农民概念更为清晰。
  
  首先,农民概念具有时间维特性。研究农民问题,应考虑对农民进行时间区间的限制。历史是一个时间长河。农民在历史之河中是一个动态的范畴。生产力是社会历史发展中最活跃的变量。在不同的历史时段,生产力要素结构是不同的。脱离生产力要素结构的抽象农民是不存在的。不同的生产力要素结构必然决定不同的农民存在形态。
  
  其次,农民概念具有空间维特性。在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现实中,不同的地理空间由于资源环境等条件的不同,其生产力要素结构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农民概念也具有空间特性。欧洲和亚洲的农民就具有地理空间因素的差别。
  
  再次,农民概念具有价值维特性。哪些特征应当属于农民概念的内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这里也反映了一个价值判断的不同问题。研究和解决农民问题,不管是学者,还是政府,总是要受到特定价值观的约束。为了推进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采取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还是采取农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反映的不仅仅是不同发展战略的问题,深层次是价值导向的问题。判断哪些问题是农民问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宋圭武”专栏延伸阅读:
  读者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读者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
中华健康每日推荐
今日财经要闻
股市大盘
创业指南
更多>>
文库精选
更多>>
今日娱乐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