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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方根] 中国民营企业的典型管理困境
作者:友泰咨询    文章来源:友泰咨询    更新时间:2008-6-13

  让我们首先来回忆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历史。“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经过长期效仿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同时又受到长达10年之久的“疯狂政治”摧残,中国僵化的经济体制面临国民经济即将崩溃的现实考验,由此引出的问题层出不穷,其中直接触及到每一位中国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就是生存。
  
  在城市,1979年,全国待业人员已达2000多万,这几乎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失业人员的5倍,其中回城青年700万,留城待业青年320万。而导致这一严重局面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中国已经几乎没有了个体和私营经济,一切劳动力个体的就业都必须依靠政府来解决。按照中国在50年代解决400万城乡劳动力就业问题的实际经验,尚且需要企业和个人实行“生产自救”,在70年代末期如果不开放个人自谋生路的就业政策,仅仅依靠政府安置是几乎不可想象的。
  
  面对着这样巨大的压力,1979年2月召开的“文革”后第一次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报告并得到批转,“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要,在取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但不准雇工。”这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第一个有关个体经济的报告。尽管这个规定做了种种限制,尤其是规定不准雇工,但它毕竟为个体经济的发展开了绿灯。1980年,中国政府开始提出:“在全国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1981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广开就业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规定”,全国各地开始全面贯彻这一方针。在随后的几年里,在各个城市新组建了大批集体企业、合作企业并涌现了大量的个体工商户。这便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复出后最早的存在形态,也是迄今为止中国民营经济最为广泛的社会基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在农村,1978年,在极度渴望摆脱贫困的自发的力量驱使下,来自中国最底层的农民终于以超乎寻常的勇气,揭开了当代中国经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上的一项伟大的实践:在农业生产上实行“包产到户”。由于广大农村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种植业劳动生产率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出现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他们无节制地涌入大城市做工经商。在城市几乎没有任何观念和手段上的准备之前,政府选择了“离土不离乡,做工不进城”的策略安排,于是,从80年代开始,在广大农村出现了大批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要特征的无资本金的新兴小企业,被称为“乡镇企业”。温州模式、苏南模式和珠江三角洲模式成为这类企业的典型代表,并成为今天民营经济中最有活力的代表。
  
  可见,中国民营经济是在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边缘时“自谋出路”而诞生的,是国家投资无力顾及时“放手搞活”的。是他们造就了原始的市场,并使之不断完善。当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计划内”的企业身不由己地进入这一市场。这边的加入必然伴随着那边的退出,于是旧体制被削弱,反过来帮助建立新体制。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民营经济从“非法”到“适度合法”到“合法”到“补充”到成为了“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逐渐从体制外因素成长为体制内的成长力量,从市场化改革的受益者成为市场化改革的推动者。
  
  毫无疑问的是,中国民营企业已经从过去经济的边缘角色成为今天的主导角色。而回顾他们的成长历程,民营企业从总体上讲之所以成功,全在于适应了转型初期的大变化格局,当时的中国市场混沌初开,到处都充满发财机会。那也是一个短缺经济的时代,企业想生产什么,就能卖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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