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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价值思辨
作者:温承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2-23

和捕捉的。
  
  新媒体概念的出现,其实进一步论证了媒体更为广泛的定义,具有传播信息功能的媒介都是媒体,但是媒体的价值迥异。
  
  泛媒体时代其实已经来临,但是泛媒体的价值挖掘需要精耕细作。
  
  何谓泛媒体?媒体数量爆炸的信息狂潮。
  
  可以这么说,当前可以称为媒体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除传统的电视、报纸、广播、杂志以外,网络、手机、楼宇、电梯、短信、社区、卖场、电影院、公交、户外、游戏、IPTV、电子杂志、博客、播客等一切人能看见的东西都成为了广告载体,也就是媒体了,而且还称之为新媒体或者新兴媒体。
  
  理论上,我们把能发布和传播信息的都可以称之为媒体,甚至一切你能感知(看到的听到甚至触摸到的)的都可以称之为媒体:
  
  一言以蔽之,泛媒体理论认为:能传递信息的媒质都是媒体!
  
  “长尾”现在是很多人在关注的热点,若深入了解泛媒体,可以更进一步体会媒体海洋里“2”与“8”的关系。其实无论怎么“长尾”,“2”与“8”都还是客观存在的。
  
  只有对于媒体真实价值深挖研究,才能去衡量一个媒体的存在价值。
  
  媒体价值回归。
  
  个人认为:媒体价值,不是一个单向的链条,而是一个立体的空间网络价值结构。
  
  首先,存在的媒体就有价值——客观成本价值。
  
  当然这是一种消极但也是一种客观的说法。媒体的出生是有成本的,大到一个电视台,小到一个博客,都是有成本的,因为它占有空间资源和劳动力。媒体一旦出生,就有自生的固有价值。
  
  其次,媒体是信息管道——信息传播价值。
  
  媒体即信息载体,我们已经确认无误。信息战是新世纪的趋势,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等社会形态都逐步走向信息化。我们所说的媒体影响力、攻心力、公信力等其实都是信息价值的光辉。通俗来说是传播力量。
  
  再次,媒体的商业价值——市场广告价值。
  
  不说媒体和政治、经济、文化的过多关系,当然,商业和这些息息相关,唇齿相依,另当别论,我们在商言商,透视一下媒体核心广告价值。
  
  其实媒体还有更多隐形的价值,有轻有重,我们先简单从以上三点来论。媒体综合价值是个圆,那这可以作为这个圆内等边内切三角形,是一个在几何结构上让圆更稳固的支架。
  
  从以上三者基本的关系来看,其实是一个网状结构,而非单向链条关系,因为三者之间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媒体自身价值低廉,信息价值也就没有重量和质感,广告价值就无法实现,回过头来,信息价值没有生命力,成本价值降低,广告价值也降低,一样,广告价值缩水,用于投入的成本资源降低,信息价值也变得轻浮。
  
  以上的说法会比较难理解,我们从媒体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来理解就会更清晰。媒体这个形态存中我们会看到可见的组成部分:媒体生产者、媒体产品、媒体消费者、买单人或者说是媒体创作者、媒体内容、媒体读者群和媒体广告主。媒体生产者付出劳动生产媒体产品,有消费者消费媒体,有顾客买单。
  
  在媒体现状中,靠发行盈利的媒体越来越少,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媒体消费者的消费支付是由媒体消费者自身支付加广告主绝大部分支付,而买单人(广告主)是通过媒体群体获取传播相关信息的衍生价值来实现投放价值。广告主看重的是媒体信息传播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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